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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承诺是否有效?大河报·豫视频记者采访徐要魁律师

时间:2022-09-15 15:09:33 来源:洛阳丽恒律师事务所
  买房是一件很值得开心的事情,收房的时候也很开心,但是如果买的是毛坯房或是需要翻新的房子,那么就有一场硬仗要打了,那就是装修。有过装修经验的人都知道,装修新房真的很累,整个过程中遇到的糟心事也很多,来自洛阳的靳女士近期就遇到了一件糟心事。

  一、装修新房引发纠纷


  靳女士表示,她在7月份的时候到洛阳某装饰公司进行参观,她付了部分订金,与该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合同签订完几天后,她的房子就交房了,装饰公司的设计人员为她出具了一份设计方案她不太满意,靳女士说:“之前设计师有跟她讲过,公司有规定8月份开始,400mm×800mm的墙砖可以免费用。”但是当她去装饰公司挑选材料时,被告知该规格的墙砖不能免费使用,需要交纳工费。询问设计师,则表示“那么多客户,他也不记得自己说过这些话。”

  针对靳女士遇到的问题,记者采访了该装饰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公司在8月有下发通知,但是与靳女士合同上标注的并不一样,不在一个范围内,可能是靳女士理解错误。同时对方也表示,装修合同签订之前,设计师也有带靳女士看过材料,说明了可选范围,靳女士签订的合同范围内不包含她前面说的400mm×800mm规格的墙砖。

 二、记者采访徐要魁律师


  针对靳女士遇到的这种情况,记者采访了来自河南丽恒律师事务所的徐要魁律师,徐要魁律师表示,针对这种商家口头上的承诺内容,我国《民法典》的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因此,商家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应全面履行。

  徐律师表示,如果装修公司向靳女士做出了相关承诺,那么就构成了口头合同,这属于对于原合同的补充和修改,该口头合同对靳女士以及装饰公司都具有法律效力,靳女士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但是由于口头承诺举证比较困难,建议消费者在遇到这种口头承诺的情况时,要求经营者就该口头承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对经营者的口头承诺进行录音保存,便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

  至于设计师的口头承诺是否对其所在的装饰公司产生法律效力,徐律师则认为,设计师是装饰公司的员工,也是其签约时的代表,其代表装饰公司与靳女士商谈合同事宜是职务代理行为。根据《民法典》里的相关规定,设计师对靳女士的口头承诺对装饰公司产生法律效力。装饰公司应当履行该口头合同,如果公司觉得设计师的口头承诺属于越权行为,造成公司损害的,可以向设计师进行追偿,但不影响装饰公司继续履行与靳女士的口头合同。

  河南丽恒律师事务所位于洛阳市洛龙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门对面,律所秉持“服务至上,质量取胜”的管理理念,一直以来都致力于为老百姓提供及时且周到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以及身边的家人朋友需要法律援助,欢迎您随时来电咨询,我们会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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